可附加保障如下:
(1)癌症二次赔付: 首次癌症赔付保费,第2 ~ 3次赔付100%保额,间隔期3年,包括癌症的新发、复发、持续和转移;
(2)长期护理保险金: 患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每月给付1/120保额,限给付10年或被保险人身故;
(3)投保人豁免:保的比较全,除了中症不提供外,对于轻症/重疾/身故/全残都提供,很有利于父母为孩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