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所承保的危险责任的一部或全部向其他保险人再投保的行为。将危险责任转移的一方称原保险人,承受危险责任的一方,称再保险人。转移危险责任的一方,在保险术语上称为分出人或分出公司。承受危险责任的一方,称为分保接受人或分保接受公司。如果分保接受人将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另一个保险人,这种做法叫转分保,双方当事人称为转分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 保险是保户将其所承担的危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保险基金,依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再保险是分出人与接受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根据这种再保险合同,分保接受人对分出人由于所承担的责任或承保的危险发生赔款而受到经济损失给予补偿。再保险也是保险的一种,它和保险一样,都是危险的承担、分散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