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交所存在以下新规:
1、一些证券公司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比如,方正证券公布,自2023年8月28日起北交所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2、对于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时,各证券公司不再核验投资者证券资产和交易年限,不再进行知识测评,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后即可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3、已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口径为交易所上市委审议时已挂牌满12个月,允许挂牌满12个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挂牌后直接申报北交所上市。
4、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
5、将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除此之外,北交所还存在以下交易规则:
1、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2、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其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3、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之后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4、北交所个股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个股,在当天不能卖出,需要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5、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