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问题依然是各个非寿险市场面临的问题。自1978年一1994年,全球有648家保险公司破产,其中70%是美国和英国的公司(SwissRe,1995)。由于承保利润下降,市场整体表现变化无常,而竞争性市场的破产风险更为严重。 保险监管者对这种破产风险增加的可能性已有所准备。在美国,对最低资本的监管已改用严格的风险基准资本(risk—basedcapital)监管。在风险基准资本要求下,监管者根据每一个保险公司的资产风险、信贷风险、赔款准备金风险和险种风险,划定该保险人持有的最低资本要求。在认定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时,还要考虑资产负债表外的因素。欧盟也在考虑实行风险基准资本要求。此外,为了更好地迎接监管挑战,还开发了很多新型的偿付能力监管技术,比如动态财务状况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