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金利安馨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提供意外身故、全残,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其他身故、全残,生存给付,满期给付保障。
中荷金利安馨两全保险(分红型)E款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生死两全。
保障期限:5年。
详细保障介绍:
1、若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我们不承担任何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7)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2、除本条第1 款规定之外,若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因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所致者;
(2)被保险人因疾病、流产或分娩所致者;
(3)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导致医疗事故者;
(4)被保险人因进行潜水、跳伞、攀岩活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所致者;
(5)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本合同因上述第1 款第(1)项情形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本合同因上述其他情形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