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市环卫管理处)3名职工在2015年1月和4月(2人)办理退休,5月份我处按人社部门要求, 补缴了2013年至2015年5月的社保缴费基数(在2013年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绩效工资和补贴的调资),但这3名同志因为在社保系统处于退休状态而无法补缴进去。
导致在这三名同志在社保系统里的缴费基数过低,贸然办理退休待遇也会导致职工退休金过低,6月份养老局事业待遇核定科陈科长建议去樊城社保把此三人改为在职状态同时核定补缴,我处工作人员立刻去樊城社保进行办理,但被告知该三人无法回退成在职状态,故无法补缴。
现在职工退休已经很多个月没拿到退休金了,我处人事工作人员也很急,请领导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