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两份意外险,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付:
1.如果是两份意外医疗理赔,则都属于报销型保险,因此用其中一份意外医疗险进行报销后,另外一份意外医疗险只能对上一份意外医疗险还未报销过的部分进行报销,且两者加起来报销的费用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
2.如果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津贴、猝死,都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那么可以重复理赔,比如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则可以理赔两份意外身故保险金,不过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有限制,即十岁以下不得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能超过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