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定期寿险,是指在合同约定期间内,被保险人出现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人未发现事故,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它的特点是:
低保费、高保障、时间短,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具有一定的收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