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日。社保是月底申报,月初付款,月中扣除。
每月1日至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的审计期。对已受理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对当月收款数据。单位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职工人数有增减的,缴费人必须在当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人数增减在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同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日,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当月数据后,参保单位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社保费用。
保险可以被法院执行吗?
可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归投保人即被执行人所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社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有权冻结、转移被执行人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