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当月交当月的,不过在实际的城镇职工社保缴费中,公司会先在当月支付员工当月的社保保费,等给员工发工资的时候,再从员工的工资里面扣除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保保费。也就是说,社保虽然是当月交当月的,但是员工需要在次月发工资的时候,才能看到上一个月的社保保费扣除明细。比如说,公司为员工缴纳11月份的社保保费后,员工会在12月份的时候看到11月份的工资明细,其中的社保保费扣除明细,其实指的是11月份的社保保费扣除明细,而不是12月份的社保保费扣除明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城乡居民社保的话,那么保费一般是由个人自行缴纳的,通常是交一年保一年,且每年有规定的缴费期限,通常是9月份-12月份时可以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社保保费,缴费期限最长可延长至次年2月。但是新生儿不受此限,通常是可以在新生儿出生后的90天(具体天数以当地政策为准)内,由新生儿的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照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居民医保予以报销。
职工社保一般是在每月的几号交?
职工社保每月的缴费时间是不一定的,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此处仅供参考。
一般来说,每月的1号到10号是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期,可对已经受理过的社保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对当月的征收数据进行核定。而每月的11号至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则是对单位的受理申报时间。简单来说就是,每月的10号,社保经办机构会核定出当月的数据,核定完成之后,参保单位就可以到地税部门缴纳本单位的职工社保保费了。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一般有社保结算时间的限制,大多是当月的20号左右,因此理论上来说,参保单位应当在结算时间之前就完成社保缴纳。
比如北京的社保结算时间一般为每月的25号,所以建议参保单位在25号之前就办理好当月的社保缴纳业务。深圳的社保结算时间一般是每月的20号到最后一天,所以建议参保单位在当月的20号之前就办理好当月的社保缴纳业务。上海的社保结算时间一般是当月的1号到15号,所以建议参保单位在当月的15号以前就办理好当月的社保缴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