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30岁,为自己的养老生活提前,决定投保泰康幸福赢家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年交20万元,累计交费200万元。
那么杨先生可以获得以下权益:
投保后即可获得1个泰康养老社区保证入住权、4个优先入住权。
杨先生在35-39岁时,每年20万元的特别生存金,5笔合计领取100万元。
杨先生在40-65岁时,可以领取生存及养老保险金,如果康先生活到100岁,那么可以累计领取61年,每年1.15万元。
杨先生75岁时,可以享受祝寿金100万。
如果杨先生76岁时不幸身故,获得身故保险金28.75万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