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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如何调整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基数呢

杨美芳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马人社秘[2015]203号文件精神,我县从今年7月1日起统一调整职工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2015缴费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60%的,按60%即2620元申报;高于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13098元申报。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不低于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计算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申报;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的60%即2620元、70%即3506元、80%即3493、90%即3929元申报。此次调整截至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