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保险利益依据是经济利益。因为债权的存在,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的关系,这是因为之其债权是否能如期获得,和债务人的身体及生命相关,两者所订立合同的保额以债权金额作为上限,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此外,投保时还应当提供借条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资料文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