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从铜仁日报获悉,我市将在碧江区、玉屏自治县、思南县、石阡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农民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将会得到保障。
据了解,从每年筹集的新农合资金中,按照参合人数每人划出13元作为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保险补偿金,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由市合医办与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季度划拨到商业保险公司账户,商业保险公司设立专用账户,独立管理运行。当年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基金使用率不得低于95%,当使用率低于95%的,其低于部分划入市级新农合重大疾病基金专户。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及运输过程中,因使用农业机械(农用拖拉机、三轮车等)、工具、农具、摩托车(或搭乘)、农药等造成的伤害、中毒;因日常生活、学习、行走、合法驾驶非经营性车辆造成的非他方责任事故,骑车(自行车、电动电瓶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等原因,在没有其他交通车辆相撞或者责任方所致的情况下造成的自身摔跌伤等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住院发生的医药费,将获得新农合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