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犹豫期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让投保人有充分的时间阅读保单并决定是否投保。
犹豫期一般设定在长期性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其原因是人身保险合同是一项长期性甚至是终身性的合同,对投保人而言意义重大。
此外,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有必要在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特殊期间,使投保人有机会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审慎考虑最终决定是否确实需要购买该保险产品。
所以说,犹豫期的设定有利于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如果觉得保险不合适或者不想要了,一定要在10-15天的犹豫期内想清楚,犹豫期内退保除了扣除不超过10块钱的工本费外是不会有任何损失和影响的,要善用犹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