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发生后,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果保险公司觉得需要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对方。
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该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天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对于属于理赔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在赔付协议达成后十天内支付赔款。
对不属于理赔范围的,保险公司应该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天内向对方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