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家备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22种中症、30种轻症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等二次给付,还有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疾病终末期保障。
和泰家备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一)被保险人因下列第(1)-(7)项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下列(1)-(10)项情形之一导致永久完全残疾、达到疾病终末期状态或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9)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不包括器官移植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输血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0)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2)、(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保险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达到疾病终末期状态或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或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的,本保险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四)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永久完全残疾、达到疾病终末期状态或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本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