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额交清保额的意思是说: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前提下,保单持有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了欠缴保费和利息、借款和利息后的余额后,将剩余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全部保费,并以相同的条件减少保额,但保险合同仍旧有效。
举例说明:付先生购买了一份终身重疾险,交费期限为二十年,每年需缴纳一万保费,保额五十万。交了10年后,付先生因为经济原因导致无力支付剩余保费,于是选择进行减额交清保额,假设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为1万,那么因为还有10万的保费没有交完,所以如果要用现金价值1万抵扣剩余保费,那么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可以等比例降低保额,可简单的理解为,因为现金价值1万只有还需缴纳保费的十分之一,所以需要将保额也降低十分之一,也就是降低为五万,然后再用现金价值1万作为保费来趸交购买这五万保额,而保障仍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