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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宁惠保银川宁惠保的既往症约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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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医疗医保内费用(保障责任一): 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如已患如下重大疾病或已存在患下列疾病的病前症状,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但其他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仍可申请理赔。具体重大疾病包含: ①肿瘤: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③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④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⑤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责任二): 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如已患有下列疾病或已存在患下列疾病的病前症状,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支付。 ①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罕见病及其他:克罗恩病,多发性硬化,肺动脉高压,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