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外地经办机构接收函等材料到北京所在经办机构提交转出申请。 2.北京经办机构对材料审核无误后,在信息系统中对参保人进行转出操作并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出凭证》,各一式二份,一份转财务岗,一份交参保人。 3.财务岗向财政部门申请转出款项后,将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地经办机构基金账户并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