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转嫁说也称危险转嫁说是以美国保险学者A.H.魏兰脱和B.克劳斯塔为代表人物的保险性质学说。这一学说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对保险提出的新要求,试图通过阐明风险、保险和现实经济活动的关系,即保险对转嫁经济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的作用,来说明保险的性质。风险转嫁说的主要观点(1)保险的性质体现在把多数个人的危险转嫁给他人或团体的过程之中;(2)企业转嫁风险于保险人,是为了赔偿资本的不确定性损失;(3)保险人之所以接受被保险人转嫁来的风险,则藉于聚集保费、均摊风险的技术手段。风险转嫁说系由损失分但说蜕化而来,与损失赔偿说同出一辙。因为转嫁风险是为了分担损失,最终必然归结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