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人寿家备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22种中症、30种轻症、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障,确诊重疾/中症/轻症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障。
和泰人寿家备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不包括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因器官移植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我们将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退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三)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或者发生本主险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四)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永久完全残疾或者发生本主险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