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2009(停售)保障长至100周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生存至100周岁可领取祝寿金,保单生效起可年年参与分红。
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2009(停售)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类型:身故和全残保障。
保障期限:至100周岁。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
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