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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的另外两种形式

林黛爽

(一)暂保单
  暂保单是保险人出立正式保单以前签发的临时凭证,它的作用是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接受投保。暂保单的内容比较简单,只载明与投保人已商定的重要项目。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以及订约双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等。在保险双方就保险合同的内容已经初步达成协议但对某些条件仍需协商的情况下一般可出具暂保单,表示已接受投保,但合同内容尚需要协商,如协商成功,保险人便可签发正式保险单,暂保单失效;如协商不成,暂保单也可取消,但被保险人必须交付暂保单有效期内的保费。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限很短,通常不超过30天。
  (二)预约保单
  预约保单又称“报告式保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预先约定保险责任范围的长期性合同。在预约式保单中不规定财产的具体保险金额;只订明承保险别、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只规定每张保单或一个地点的最高保险金额,被保险人按期将财产价值报告保险人,在最高保险金额范围内所保财产由保险自动承保。这种保单的作用是为减少财产经常变动时办理批改手续的麻烦。中国保险公司承保各外贸单位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大多采用这种预约式保险合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