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古以来,人类所对威胁生活安定的各种风险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和认识,谋求找到一种避免和防范风险的手段。保险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生产、生活的安定。因而与保险相类似的思想和措施,远在古代就已经产生了。现代意义的人寿保险,就是起源于古代各种应付人身危险的互助形式。
人寿保险是人类应付人身危险的后备形式。人类生、老、病、死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危险一旦发生,或者减少人们的劳动收入,或者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其结果必然使受害者本人或其家庭的原有生活水平下降,甚至会使某些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因此,人们不能把一定时期内创造的社会总产品全部消费掉,而是必须从其中预先扣除一部分留作后备,以应付未来可能发生的人身危险所造成的经济需要。但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劳动产品在满足了人们的当前消费之后,没有剩余,社会总产品中就没有可供建立后备基金的部分。只是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剩余产品之后,人们才具有了建立后备基金的能力。也就是说,剩余产品的出现才使原始形式的人寿保险具备了产生的可能性和必要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