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定期调整,2018年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90元。那么,天津市2018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天津希望了解更多关于天津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信息,请参阅以下介绍。
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分为两类: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的第一类
分配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
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二档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
领取条件与期限
(一)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超过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