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给朋友的2岁儿子投保意外险。意外险为人身保险,其对于投保人的资格除了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缴费能力等要求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即以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死亡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是经过了其同意的监护人,此外,投保人也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比如对于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等人,投保人就是有可保利益的,但是对于朋友2岁的儿子,很显然,是不具有可保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