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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C 款保障怎样?推荐买吗

丁于倩

阳光人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C 款属于养老保障产品,约定时间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养老金,身故和全残也有保障,设立产品账户和投资账户。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在规定额度内允许税前扣除。

阳光人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C 款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养老理财。

保障期限:终身或长期。

详细保障介绍: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注销产品账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申请给付时的产品账户价值,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除另有规定外,按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注销产品账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申请给付时的产品账户价值,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