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故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伤残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伤残程度给付残疾保险金。
3、烧烫伤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烧烫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烫伤程度给付烧烫伤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