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1、轻症:20类轻疾,给付2次,给付保额50%间隔为180日。
2、重疾:88类重疾险赔付一次,现价为0合同继续有效。
3、特定药保障:31类特定赔付保额3倍,20类高费用疾病赔付保额5倍。
4、身故:18岁前给付2倍保费,18随后赔付3倍保额,已赔付重疾,身价给2倍保额。
免责条款: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