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服务处
申报条件:
失业人员
办理所需证件: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3、《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
4、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照片;
6、《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式二份(非济南市户籍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单位通知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报其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之日起计算。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服务处
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
工作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6660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