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症叠加保障额度提升
对于60岁前重疾额外赔付,保障额度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
2、新增原位癌赔多次、身故保障
原位癌可赔付2次,赔付45%保额,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需与初次确诊不同部位。
原版没有身故责任,升级之后2.0版本可选身故,18岁前赔已交保费,18岁后赔基本保额。
3、特定疾病额外赔责任拆分
将原先的“特定重疾多次赔付”一项可选责任,拆分为“恶性肿瘤多次赔付”、“心脑血管疾病多次赔付”两个可选责任,更加灵活。
之前的是必须两项同时选,拆分后可以二选一。
4、新增特定心血管疾病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