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聚财网 > 保险知识问答 >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险条款是什么?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险条款是什么?

通贵有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险保障条款为:

1.养老年金:从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金额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a、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月领金额为8.5%基本保额;b、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年领金额为100%基本保额。其中,自合同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险单年度内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其金额为:保险公司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若养老年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向被保险人继承人给付保证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可赔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后身故的,则身故保险金为零,保障终止。

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险免责条款为: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