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所交的养老保险,都存在两个账户:一个是社会统筹账户,另一个是个人账户。
单位给我们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我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