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
2、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
3、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
4、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义务而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
5、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索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