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保险以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对象,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遭受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遭受损失情况下可以获赔。农作物保险的保险赔偿国外采用的办法是实行比例责任制,根据保险金额占保险价值的比例,确定赔偿金额,此方法我国也在采用。 种植业保险一般包括农作物保险和林木保险两大类。农作物保险又可具体分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和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1. 生长期农作物保险。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是以发苗至收获前处在生长过程中的农作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目前,我国开办的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有:小麦种植保险、水稻种植保险、玉米种植保险、棉花种植保险、烟叶种植保险、甘蔗种植保险等。
2. 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是承保农作物收获后在进行晾晒、轧打、脱粒和烘烤加工过程中,因遭受水灾、洪水、暴风雨等灾害而造成农作物产品损失的一种保险,如麦场夏粮火灾保险、烤烟水灾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