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爱金:被保险人在保单满5年仍生存,保险公司按10%、30%、50%、100%首次缴纳保费比例给付;
2、生存金:被保险人在保单满6年起仍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30%保额给付;
3、祝寿金: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或80周岁仍生存,按保额给付;
4、身故金:按实际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