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条件是:
1、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标的,都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导致的,第三者的过错行为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第三者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这样被保人才可以将代为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3、保险人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也就是履行完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能够取得代位追偿权。
需注意的是: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利,是不可以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的,如果保险人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那么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另外一种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金,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