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旅行社必须购买的法定险种,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自身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接待的境内外游客遭受经济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如果游客在旅行社规定的时间、区域外或自主选择其他游乐项目时出现意外,则不属于‘旅行社责任险’赔偿范围。
有部分游客会认为,只要旅行社投保旅行社人身意外伤害险了,出行就有了保障,意外险可以不用购买。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旅行社投保的是旅行社责任险,它是旅行社必须投保的政策性强制险,投保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
旅行社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为了规避旅行社自身风险而向保险公司购买的险种,是为了把游客的责任与旅行社的责任明确区分开来,承保的只是因旅行社自身过失对游客造成的损失,而各种外来的意外事件,如景区的过失、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等,只要旅行社无直接责任,均不属于旅行社责任险赔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