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表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市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本市经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少年儿童。
二、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
三、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四、本市经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在册的随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且其父母任一方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
在申请材料方面:
1、《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登记表》(可到社保机构领取);
2、计生证(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少儿户口本,少儿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数码照回执;
5、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6、属港澳台的少儿,还须提供入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