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破产的保险公司有以下几家:
1、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在2001年宣布破产。
2、国信人寿保险公司,2005年宣布成立,但是仅仅才成立四五个月左右就被取消资格,宣布破产了。
3、安邦保险公司,在2002年9月申请破产。
虽然保险公司宣布破产但并不是说投保的保单就由此失效了,只要是按照正规程序签署的保险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是保险公司宣布破产,银监也会选择有能力的保险公司进行监管,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成立之初,会像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准备金大概是公司注册资金的20%。如果保险公司面临破产,那么保监会可以拿出这笔钱来进行应急。直到找到合适接管的下家,所以,只要你持有的保单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权益一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会因保险公司的破产或被撤消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