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保前患有如下7类疾病,在保单生效后(2021年1月1日)因7类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病门诊医疗费用不报销,但因其他疾病在保险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特病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7类疾病具体包括: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②冠心病;③脑梗死;④脑出血;⑤瘫痪;⑥再生障碍性贫血;⑦溃疡性结肠炎。被保险人在参保前如已患恶性肿瘤,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特定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但参保后初次罹患的恶性肿瘤产生的特定药品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