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依财产保险所包括的险种内容有不同的确定方法。这里介绍几种主要的财产保险的保额如何确定。在我国,面向企事业单位等开办的财产保险,无论是综合险还是基本险,其保险金额的确认是依财产项目分别确定的。对于固定资产,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有:(1)按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时的原始帐面价值确认,在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比较一致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方法。(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采用此种方法是在帐面原值与实际价值差距过大时,为使被保险人在损失后获得充分保障,在帐面原值基础上附加一定成数,使之趋近于重量重建价值。(3)按重新购置或重建该固定资产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确定保险金额。 (4)按评估后市价或根据公估价由被保险人确定保险金额。对于流动资产,其保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帐面价值。对于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其保险价值则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