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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买的康宁终身保险介绍?

一、投保年龄:30天到70周岁

二、投保期间:趸交、10年、20年

三、保险责任

1.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其可保障的十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瘫痪、严重三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2. 高残保险金:

被保人自合同生效起的180天后,因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来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但给付以一次为限。

3.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中国人寿需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