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是:投保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的意思就是指趸交,是说投保人可以一次性将所有的保费全部支付给保险人,后续就无需再继续支付保费,只需要享受相关保障即可。不过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需要投保人当时就拥有不错的经济情况,而且趸交保费其实无法享受保费豁免保障。
分期支付保险费就是说,投保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自行选择保险缴费期限,比如10年、20年、30年等,在缴费期间,投保人需要每年缴纳保费,或者也有一年期保险产品可以按月缴纳保费,也属于分期支付保险费。一般来说,分期支付保险费可以降低投保人的缴费压力,但是其所有加起来的保费,一般会比趸交保费要高一些,不过分期支付保险费有利于享受保费豁免保障,而且相对于趸交保费来说,分期支付保险费会更加灵活一些,比如可以追加保额或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