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保险标的是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生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如为财产和有关利益,应该包括该标的的具体坐落地点,有的还包括利益关系,保险标的如为人的生命和身体,还应包括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有的还包括被保险人的职业、健康情况,视具体险种而定。
将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法律意义是:确定保险合同的种类,明确保险人承保责任的范围及保险法规定的适用;判断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确定保险价值及赔偿数额;确定诉讼管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