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则因为增加风险而导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当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根据风险增加程度做出加费承保或解除合同等决定,若是被保险人未通知的话,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理赔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被保险人不主动通知,但是保险公司仍旧可以通过自己的途径获知,所以无论是被保险人、投保人还是保险人,都应当对彼此保持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