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身保险的分类
1.2.1 按保险标的所保障的范围分类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1.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或死亡到保险期满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期限一般较长,根据合同规定的不同,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在人身保险业务中,人寿保险占绝大部分。因此,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主要和基本的种类。但有人因此将人寿保险等同于人身保险,这不够科学,也有失准确。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所占比重虽然不大,但因其保费低廉、保障程度高、投保简便、不需办理体检等复杂手续,因而投保人次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