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866年德国的卡尔·弗里特立奇·奔茨发明了发动机和马车式三轮汽车,从而获得了世界上第一项汽车发明专利权以来,汽车已经逐渐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交通工具。然而,汽车给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以美国为例,20世纪的100年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300万人左右,至今每年约有5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受伤者超过300万人。近年来,我国的交通事故也在持续上升。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5.5万起,事故共造成10.64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3.6%和1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1.5%。显然,车辆交通事故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而汽车保险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方面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汽车的安全问题从一开始就与保险结下了不解之缘。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的汽车工业处于萌芽阶段。当时的汽车无法与当今现代化的汽车相比,其内部设施简陋而工艺粗糙,驾驶者大多经验不足,加之道路狭窄,驾驶汽车在当时是非常冒险和不安全的行为,精明的保险商没有错过这种商机,因此,汽车保险便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