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座位责任险,其实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一个部分,赔偿限额一般是每个座位1万到10万,车主在投保的时候可在此区间内任意选择一个数字作为限额。
车上人员责任险一般可以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司机座位可以单独投保,或者也可以单独投保除了司机座位之外的乘客座位,或者车上所有的座位都保。车主在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时,可以自愿选择投保哪几个座位,每一个座位的限额为1万到10万,车主可自行选择投保限额。
一般来说,车上人员责任险在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责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但若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话,则一般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而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款的计算方式则为:
1.对每个座位的受害人,当(依保险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交强险理赔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个座位的责任限额时:赔款=每次事故每个座位的责任限额;
2.对每个座位的受害人,当(依保险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交强险理赔金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每个座位的责任限额时:赔款=(依保险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交强险理赔金额)*事故责任比例。